各单位:
省财政厅关于《山东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》的通知(鲁财资〔2019〕39号)已下发,现将通知转发,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规定,加强对通用资产配置的管理,严格按照标准配置和报废通用资产。
关于印发《山东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》的通知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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