电子版发送zbzx@qdu.edu.cn。
单项采购额度在招标金额以下的,采购需求单位填写《青岛大学物资设备采购申请表》,交后勤处信息科,电子版发送zbzx@qdu.edu.cn。
(二)项目论证。招投标管理中心根据《青岛大学物资设备采购论证暂行办法》(招投标管理中心网站下载),组织论证小组对项目进行论证,形成论证报告。
(三)项目审批。招投标管理中心将论证报告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审批。
(四)项目招标。招投标管理中心发出招标公告、组织评标定标、发出中标通知书,并将中标结果进行公示。监察室对招标会进行监督,承办单位或使用单位在招标会上介绍项目情况。
(五)合同签订。公示结束后,招投标管理中心根据《青岛大学招标合同签订与支付的暂行办法》,与中标单位签订采购合同。
招投标管理中心
2014年12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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