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,医学部,校行政各部门,校直属各单位:
为进一步加强大型仪器设备管理,保证大型仪器设备购置的科学性和合理性,提高资金使用效益,实现学校范围内大型仪器设备购置统筹,避免重复购置,学校拟对本年度大型仪器设备购置需求进行集中论证,本次论证的大型仪器设备无论经费来源或经费目前是否落实,都必须经单位汇总后纳入本次集中论证,现对大型仪器设备购置论证管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论证范围
2021年度各单位拟购置的预算单价在人民币30万元(含)以上的仪器设备,或预算单台(件)价格不足30万元,但属于成套购置或需配套使用,整套在人民币30万元(含)以上的仪器设备,
二、论证原则
1.大型仪器设备的购置论证,遵循“统筹规划、分级论证、开放共享”的原则。
2.大型仪器设备按照“先论证,后入库,再申购”的程序,建立“大型仪器设备购置储备库”(以下简称“储备库”)。各单位只能采购纳入储备库的大型仪器设备,凡未纳入储备库的大型仪器设备,不得采购。
三、论证内容
1.仪器设备支撑的相关研究方向及学科,仪器设备对本单位工作任务的必要性及工作量预测分析;
2.校内同类仪器设备保有及使用情况,拟购仪器设备与已有同类仪器设备的异同;
3.仪器设备运行已具备的条件,包括使用场地空间(具体房间、层高、承重等)、能源动力保障(供水、供电等)、运行环境(防潮、防震、防磁、防静电、防放射、排污等)、人员配备(含操作人员资质)及各项辅助设施的安全、完备程度等;
4.仪器设备的基本参数,包括主要功能、性能指标、应用范围及可共享的学科;
5.仪器设备运行的后续维护,包括经费来源、附件、零配件、软件升级等;
6.仪器设备使用的效率预测及风险分析,包括年使用时间、开放共享方案等。
四、工作步骤
1.项目单位应于4月30日前,完成本单位年度拟购置大型仪器设备购置论证工作,并将《青岛大学大型仪器设备购置论证报告》《青岛大学大型仪器设备采购明细表》纸质稿一式六份及电子稿,提交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。
2.学校将于5月10日前,根据各单位提交的大型仪器设备采购需求,组织专家进行2021年大型仪器设备入库论证,论证通过的大型仪器设备纳入储备库。
3.各单位根据2021年预算批复,可申报购置纳入储备库的大型仪器设备,未纳入储备库的大型仪器设备,不得申报采购。
五、工作要求
1.各单位应充分认识大型仪器设备购置论证管理工作的重要性,统一组织,并确定专人负责。
2.各单位在仪器设备购置调研时,要充分调研所购置仪器设备的规范名称、规格型号及相关技术参数,论证报告中的设备名称、规格型号要按调研仪器设备生产厂家在工商部门报备的名称、规格型号填写,并在论证报告中附所调研仪器设备铭牌照片。
3.各单位须对提交的论证报告真实性负责,论证会专家组须对其结论意见负责,项目负责人和采购单位须对大型仪器设备运行管理和使用效益负责。
4.各单位要根据工作安排,严格按照时间节点,完成本单位拟采购大型仪器设备购置论证工作。
5.入库的大型仪器设备不得随意变更,如需变更的,需重新组织论证。
联系人:罗文 联系电话:85950922
地 址:办公楼121房间
青岛大学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
2021年4月1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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